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党务政务公开 -> 法院公告

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21 15:19:15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成玉凤:

本院受理原告苗小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联系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李国占:

本院受理原告济源市神州物流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中心人民法庭(思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联系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王军成:

本院受理原告吴玉龙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中心人民法庭(轵城)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联系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翟国琪、李珍珍:

本院受理原告卫海燕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联系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张以飞、吴文华:

本院受理原告岳朝彬、李秀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王向东: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华罗农牧机械有限公司诉你所有权纠纷一案(案号:2015年济民一初字第0259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王向东: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华罗农牧机械有限公司诉你所有权纠纷一案(案号:2015年济民一初字第0259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中心人民法庭(玉泉办事处中马头村路北)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王向东: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华罗农牧机械有限公司诉你所有权纠纷一案(案号:2015年济民一初字第0259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济源市欣然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济源市金源重型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联系电话:0391—5566356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王战清:

本院受理原告新疆广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李清泉: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和利生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与谢秀玲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七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联系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蒋金伟、张曙光:

本院受理原告畅秀玲诉你们与程振海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中心人民法庭(轵城)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联系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马清霞(马青霞):

本院受理原告蔡雪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联系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马青霞:

本院受理原告王秋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联系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陈景志:

本院受理原告程超诉你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联系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赵精忠:

本院受理原告赵佩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济源市红宝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济源市轵城镇柏树庄村洛河小组诉你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李三平:

本院受理原告董红春诉你与苗改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联系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赵自安、李春兰:

本院受理原告李元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中心人民法庭(玉泉办事处中马头村路北)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联系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原军胜:

本院受理原告黄冬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联系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葛小红:

本院受理原告卫文霞诉你与张向珍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联系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铁道部第三工程局水运水泥厂:

本院受理原告常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铁道部第三工程局水运水泥厂:

本院受理原告常方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铁道部第三工程局水运水泥厂:

本院受理原告常方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张清荣:

本院受理原告济源市新文印务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燕京芳:

本院受理原告杜旭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河南锦德瑞贸易有限公司、王信文、王小芹、王新凯:

本院受理原告韩祥英(韩菊叶)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李领丰:

本院受理原告葛福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中心人民法庭(玉泉办事处中马头村路北)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张以飞:

本院受理原告王振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中心人民法庭(轵城)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葛小红:

本院受理原告牛建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王信文、王小芹、河南锦德瑞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黄新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中心人民法庭(轵城)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牛兵善:

本院受理原告李玉山诉你与济源市金莱精密铸造有限公司、许小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付成强:

本院受理原告程超诉你与马宏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中心人民法庭(思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杨化强、苗小艳(苗艳):

本院受理原告史传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济源市欣然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沈阳大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王占胜:

本院受理原告王庆庆诉你与范顺生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中心人民法庭(玉泉办事处中马头村路北)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八月五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张格非:

本院受理原告张玉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中心人民法庭(玉泉办事处中马头村路北)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八月六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李晟郡(李胜军):

本院受理原告翟会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河南锦德瑞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桦敏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河南锦德瑞贸易有限公司:

申请人张桦敏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15年6月8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审查后于同日依法作出(2015)济民保字第156号、156-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你在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可领取的货款85万元予以冻结。对申请人其夫妻共有登记在王超名下位于济源市双桥花园5号楼西单元3楼西户房屋予以查封。查封期间允许使用,但不得变卖、转让、过户、抵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2015)济民保字第156号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

承办法官:杨劲草

电话:0391-55663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勇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