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济源市法院调解一案当天履行获双方当事人好评

  发布时间:2009-09-24 15:48:29



    济源市郊区农民张某(女)与刘某(男)因婚姻感情破裂而矛盾升级,最终张某将刘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9月23日,该案经河南省济源市法院民一庭反复调解,促使婚姻关系彻底破裂的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分割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在调解协议签订的当天,民一庭庭庭长席顺义带领法官与原告张某一同来到刘某家中,顺利将协议约定的财产份额进行了现场分割,使双方当事人当天履行了协议义务。民一庭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依法快速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原本的夫妻双方在心平气和的状态下分手,避免因此可能产生的一些负面纠纷,受到双方当事人亲属的一致好评。

    图为被告方当事人刘某的亲属在协议履行完毕后签字。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