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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5-01-26 15:57:55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崔萍:
本院受理原告赵金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行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承办法官:牛延强
电话:0391-5566260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黄河路9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崔萍:
本院受理原告孙春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行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承办法官:牛延强
电话:0391-5566260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黄河路9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崔萍:
本院受理原告王香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行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承办法官:牛延强
电话:0391-5566260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黄河路9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李东风:
本院受理原告孟天姓诉你与郭利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行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承办法官:牛延强
电话:0391-5566260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黄河路9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王军成:
本院受理原告张小鸽诉你所有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行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中心人民法庭(亚桥)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承办法官:牛延强
电话:0391-5566260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黄河路9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李东风:
本院受理原告岳小卫诉你与郭利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行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中心人民法庭(亚桥)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承办法官:牛延强
电话:0391-5566260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黄河路9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杜秀芳:
本院受理原告任忠成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行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承办法官:牛延强
电话:0391-5566260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黄河路9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苗刚军:
本院受理原告魏振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行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承办法官:牛延强
电话:0391-5566260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黄河路9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张闫伟:
本院受理原告吕芹水诉你与王新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行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承办法官:牛延强
电话:0391-5566260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黄河路9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邢秋枝:
本院受理原告李红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行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承办法官:牛延强
电话:0391-5566260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黄河路9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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