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李应斜:
本院受理原告张民政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行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承办法官:牛延强
电话:0391-5566260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黄河路9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公告查询电话:0391-556626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王芊芊、任晓利: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济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与王起房、李征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行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承办法官:牛延强
电话:0391-5566260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黄河路9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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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周豪:
本院受理原告张超诉你与范娟娟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行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中心人民法庭(亚桥)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承办法官:牛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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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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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周豪:
本院受理原告杨新新诉你与范娟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行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中心人民法庭(亚桥)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承办法官:牛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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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周豪:
本院受理原告李天朋诉你与范娟娟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行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中心人民法庭(亚桥)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承办法官:牛延强
电话:0391-5566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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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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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周豪:
本院受理原告李天朋诉你与范娟娟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行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中心人民法庭(亚桥)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承办法官:牛延强
电话:0391-5566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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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姚军旗:
本院受理原告贺宗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行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中心人民法庭(亚桥)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承办法官:牛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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