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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四项措施打击规避执行行为

  发布时间:2014-12-26 11:01:47





   临近年底,为打击拒执行为,树立判决权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济源市法院执行局采取四项措施坚决打击规避执行行为。

    一是错峰执行。针对被执行人白天难找的情况,执行人员采取晚上行动,周一至周五晚上7点集中下乡寻找被执行人,执行搜查、扣押、拘留等强制措施,利用有效时间集中打击被执行人,提高执行效率。

    二是加大财产线索查询力度。与公安、房管、工商以及房管部门紧密配合,加大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力度,对发现的被执行人存款、股金、房产等线索,迅速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保证执行效果。

    三是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于失信被执行人,除将信息输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系统,限制其高消费等权利外,积极利用济源日报、济源电视台、政务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媒介,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老赖全方位曝光,形成打击老赖的舆论天网,通过社会监督保障执行基础。

    四是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活动。按照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行为的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成立打击拒执犯罪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议人大、政法委召开政法机关联席会议,统筹安排打击拒执犯罪行动;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碍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犯罪的被执行人人或相关人员,甄别确认后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材料;加强督查,对涉及拒执犯罪线索案件隐瞒不报的,坚决追究承办人责任。确保活动领导有力,步骤统一,行动迅速,公平公正,取得效果。

    12月1日至今,执行局已结案120余件,拘留13人次,采取搜查、查封26次,向公安机关移送13起拒执犯罪案件,对98名尚不构成拒执犯罪但需采取司法拘留的逃避执行被执行人员移交协查、控制。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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