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济源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轵城镇东留养村大队部开庭审理被告人吕某滥伐林木一案,当庭判处被告人吕某犯滥伐林木罪,罚金2500元。东留养村数十名群众现场旁听,受到生动的法制教育。
被告人东留养村吕某年初以3500元价格购买某公司院内26棵杨树,因贪图小利,心存侥幸,对法律缺乏了解和敬畏,在未办理采伐证的情况下私自砍伐林木约12方,触犯刑法。庭审中,吕某对公诉人指控事实供认不讳,对证人证言予以认可。法院依照庭审查明事实,结合吕某的犯罪情节,经合议庭评议,依法确认吕某犯滥发林木罪,判处罚金2500元。吕某当庭服判,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
今年以来,济源市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审判工作,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刑事案件,将法庭开到案发地和村民身边。让群众通过现场观审,感受严格的审判程序、严肃的法庭秩序和公正的审理过程,从而增强法律意识,感知公平正义,起到法治宣传“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庭审结束,刑庭法官还进行了普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