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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法院倾力打造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09-09-21 16:03:08


今年以来,济源市法院积极探索信访工作的新机制和新模式,切合信访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济源市人民法院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实施意见》和五项具体信访操作制度,明确和规范了处理信访案件的办理机构、办理原则、办理程序、办理制度、具体办理操作流程以及承担责任,全方位、多角度地深入开展信访工作,使办案责任和信访责任有机结合,使公正司法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使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地结合,有效地提高了办理信访案件的效率。据统计,截止917日,该院共受理信访案件52件,其中,省以上部门交办18件。办结信访案件43件,其中,办结省以上部门交办案件15件,信访案件办结率为82.7%。

在办理信访案件过程中,该院一是确立立案庭在信访工作中的枢纽地位,除搞好集中大接访工作以外,立案庭负责接待日常的信访接访工作,把上级部门、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转办督办到各责任庭室,各责任庭室对立案庭转办的信访案件,明确具体办理责任人,明确办理方式、办理期限,对信访案件必须做到件件有答复。二是实行承办法官接待制。实行承办法官接访,使承办法官和信访当事人能够面对面地进行深入交流和沟通,有利于消除当事人对办案法官和法院的抵触情绪;同时,有利于承办法官整体把握当事人的信访诉求和信访动态,及时、快速地办结信访案件。三是充分发挥庭室负责人带头接访作用。庭室负责人业务精通,经验丰富,通过负责人接访进一步弥补承办法官单独接访的不足,能快速有效地摸清信访当事人的思想动态,有利于促进信访案件的消化。四是设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排查和消除不稳定因素,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信访工作会议,分析信访形势,解决信访重大事项或存在的突出问题。五是建立了重大信访事项报告制度,在立案、审判、执行、审监环节上,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信访问题要及时、准确上报院领导和相关部门,并制定拟采取的主要解决措施,对有可能引发的集体上访的案件,必须提前报告。六是健全了重大信访案件登记备案制度。对多次上访和闹访缠访的当事人逐案登记、建立档案;对被确认为信访老户的案件,应当将案件的相关材料、本部门做息诉工作的材料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和稳控方案一并报立案庭登记备案。七是确立了对“信访老户”的包案制度和稳控制度,“信访老户”由先管主管院长主要负责,相关业务庭负责人作为责任人员,负责对信访人的教育息诉工作,一包到底;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员应当主动与信访职能部门、综合治理部门、当地党委政府以及村委会、居委会取得联系,共同做好稳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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