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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牛延强、范红海同志被提名济源市首届十大青年领军人物候选人

发布时间:2014-03-10 08:19:17


    近日,我院牛延强、范红海两位同志,因品行优良,工作成绩突出,被推选为济源市首届十大青年领军人物候选人。现将两位同志先进事迹材料公布如下:

   (一)济源市人民法院牛延强同志事迹材料

                                扎根基层永不悔  服务发展促和谐

     牛延强,男,中共党员,1976年8月出生,汉族,河南省汝阳县人,2001年6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9月被公开招录到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执行局副局长等职,2013年8月至今任立案庭庭长。在执行局工作的4年间,他受理执行案件440件,申请标的1056万元;执结案件382件,结案标的945万元,结案率86.80%;在立案庭工作的半年间,他领导立案庭审查立案2600余件. 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他相继被授予法院先进工作者、法院优秀共产党员、个人嘉奖、济源市政法队伍建设先进个人、济源市优秀共产党员、济源市优秀政法干警、济源市十佳政法干警、济源市优秀党员干警、济源市优秀法官、济源市优秀,志愿者和全省法院优秀政工干部等荣誉称号,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个人二等功1次,2014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坚持学习提升司法能力,强化素质适应时代需求。牛延强同志无论在执行局还是在立案庭工作期间,都能够以身作则,积极参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专题教育活动,熟练掌握法律法规,严格适用法律尺度,准确把握政策导向,积极服务全市大局。2009年以来,他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和培训40余次;领导指挥重大执行案件和妥善处置执行突发事件26件次;其向审判委员会汇报案件20余件,大部分意见被审委会采纳;其撰写的《执行第三人占有房屋案件的处理》等执行论文被《人民法院报》等报刊刊登,并被多期法学刊物和法学论文转载,从而提高了自身认识和把握形势任务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矛盾纠纷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和正确适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克服困难提升工作效率,优化作风树立公正形象。面对案多人少突出矛盾、执行五难突出问题等种种执行难题和各种社会纠纷以案件形势涌入法院的立案审查重担,牛延强同志积极发扬知难而进、攻坚克难、不怕吃苦、锲而不舍的愚公移山精神,不断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2009年以来,他共制作和送达执行法律文书3000余份,查询、冻结、划拨、扣留和提取被执行人存款或者收入800余次,调查、查封、扣押、评估和拍卖被执行人财产300余次,司法拘留被执行人36人,深入基层、镇办协调案件150余次,开展专项执行活动12次,组织指挥重大执行案件8件,组织执行搜查60余次,出市执行50余次,出省执行8次,处置执行突发事件16次,因涉嫌拒不执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件6人,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立案工作中,他牢固树立效率意识、文明意识和公正意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当场予以审查立案;对于需要当事人补充材料的案件,做好立案指导工作;对于不属于法院主管的事项,积极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对于涉及行政机关和重点项目建设的案件,及时做好汇报和沟通协调工作;对于能够诉前调解的案件,努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到行政机关协调案件12次,组织领导诉前调解案件60余件。

    完善机制化解涉法信访,千方百计化解社会矛盾。因执行难引发的信访问题一直是困扰执行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彻底化解矛盾,在任执行局副局长期间,他始终把执行信访工作作为执行工作的的重点,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妥善处理信访案件。一是认真落实信访接待工作。2009年以来,他共接待执行来访群众2000余人次,在济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济源市监察局和济源市广播电台做客效能热线节目6次,当场解答群众咨询和事后办理听众反映案件30余件次,共协助局长协调执行救助资金和信访救助资金150余万元,救助困难当事人300余人。二是大力加强息诉稳控工作。抓好信访老户这一关键,建立信访档案,跟踪开展稳控工作;加强矛盾纠纷经常排查调处工作,全力压降信访数量,深入信访人家中、信访人住所地基层组织协调解决信访问题200余次;重大政治敏感时期跟踪稳控信访人6次,有效预防了恶性信访事件的发生。三是切实抓好教育疏导工作。共执行和解案件176件,执行和戒律46%。四是深入开展源头治理工作。共协助局长和其他执行法官妥善处理涉执信访案件32件,均取得了良好效果,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在立案工作中,他特别注意当事人是否有信访苗头,特别是对群体性诉讼案件,坚持依法审查,保障稳定,没有发生因立案工作失误引发信访问题的发生。同时,作为主管全院信访案件的庭室负责人,我高度重视信访接待、案件交办、跟踪督办和及时反馈工作,共接待来访人员250余人次,及时反馈结果案件48件。

强化服务重视民生案件,司法为民赢得群众赞誉。牛延强同志能够严格按照“关注民生、贴近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重要要求,将保民生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2009年以来,共执结此类案件62件,涉及申请人85人,结案标的120余万元。与此同时,他高度重视民生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开辟民生案件立案审查绿色通道,诉前调解合议庭,提高立案审查和诉前调解效率,共审查民生案件480余件,到工地开展立案工作4次,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以身作则恪守职业道德,率先垂范树立廉洁形象。“堂堂正正处世,清清白白做人”是牛延强同志的人生准则。工作中,他尽职尽责、兢兢业业、踏实勤奋、任劳任怨,对待每一起案件,不讲虚话套话、不推诿扯皮、不敷衍应付、不虚假承诺,以实实在在的思路、实实在在的措施,让当事人看到实实在在的行动、实实在在的效果,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对他尊重、对他负责、对他的案件尽心尽力,感受到法官的辛苦,从而了解、理解、配合和支持执行工作和立案工作。他严把执行程序关、执行款物收支关、执行评估拍卖关、立案审查关、诉讼保全关、司法鉴定关等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不收受财物、不接受吃请、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做有损法官形象和法院声誉的事情,树立了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牛延强同志扎根基层,贴近群众,无怨无悔。他平淡而朴实的事迹折射出他对审判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他以一名共产党员的赤诚和一名法官的良知,积极践行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历史使命融入到案件之中,把社会公平正义维护者和传播者的历史责任体现在司法过程之中,忠诚地履行着新时期人民法官的应有责任,较好地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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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正司法解民忧  一腔正气铸法魂

    范红海同志现任济源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主持工作。自2002年到法院工作以来,他从执行一线到审判一线,先后经历了执行、民事审判、刑事审判等不同的工作岗位。无论在哪一个工作岗位上,他都始终脚踏实地,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他对人生和法律的理解和追求,取得了一个又一个优异成绩,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被授予“河南省优秀青年卫士”、“全省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严格依法办案  保障社会平安

    刑事案件无小事。自2007年到刑庭工作以来,范红海始终怀着“决不冤枉一人”的思想办理刑事案件,在办案中仔细阅读每一份笔录,认真审查每一份证据材料,追寻每一个问题的答案,力争排除所有疑点,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为了适应工作需要,他自费购买了大量业务书籍,利用空闲时间抓紧学习,不断充电,并将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先后撰写、发表了数十篇案例编报和调研文章,不仅提高了理论水平,而且增强了办案能力。七年多来,范红海主审各类刑事案件近千件,办理案件数超过全省平均办案数的4倍,没有出现一件错案。

    他还主审了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包括系列养殖、购销“加精猪”案、涉案标的达1.5亿余元的张某非法经营案、马庄煤矿“10.29”透水事故案、翟某某等17人涉黑案等。这些案件案情复杂,社会关注度高,非常考验主审法官的综合办案能力。为办理好这些大案要案,范红海夜以继日地工作,制定方案、熟悉案情、审查证据、整理材料,通过程序公正确保实体公正,一件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被他顺利审理结案。通过审理这些大案要案,不仅严惩了刑事犯罪,伸张了社会正义,同时向群众宣扬了法律知识,引导人们依法办事,为济源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坚持宽严相济  维护社会和谐

    “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宽严相济,调判结合”是我国的刑事政策。面对当前刑事案件高发、社会治安趋紧的客观现实,对于严重暴力刑事案件以及涉及民生的刑事案件,范红海主张依法从重判处,绝不留情。如沁阳的卢某等人流窜飞车抢夺、抢劫案,常某等人抢劫加油站案,李某某等人涉黑涉恶案及系列“瘦肉精”案件,不仅严重侵害被害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危害社会秩序和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上述被告人均被依法从重处罚。

    但对于轻微刑事案件和过失犯罪,特别是那些主观恶性不大、矛盾得到化解的案件,为了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让被害人得到经济补偿,让被告人有机会早日回归社会,范红海总会力争通过调解消除双方的矛盾。如家住山区邵原镇某村的被告人燕某故意伤害杜某一案,二人本是邻居,因燕某驱赶了杜某跑进自家大门的小猪,引起杜某的不满,进而二人发生撕拽,造成杜某左臂骨折,构成轻伤,花费医疗费1000余元。由于双方家庭经济条件都很困难,之前并无过节,杜某只想得到经济赔偿,并不愿让燕某坐牢,但燕某独自生活,被逮捕后无人愿意代其赔偿,本案在公安局和检察院办案阶段均因无人愿意代为赔偿而放弃调解。本案案情简单,在调解陷入困境的情况下,如直接判决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不能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甚至还会激化矛盾,引发更多问题。为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彻底化解矛盾,范红海通过公诉人得知燕某还有一个哥哥后,多次前往80余公里外的其哥哥家,与派出所民警和村镇干部共同从法律、人情、经济成本等多个角度给燕某的哥哥做思想工作,终于说服其代燕某赔付杜某2000元,双方随后握手言和,表示以后会和睦相处,法院依法对燕某判处缓刑,圆满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七年多来,范红海共审理类似轻微刑事案件260多件,调解结案率在95%以上,既为被害人弥补了经济损失,也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确保文书质量   加强案件管理  

    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命脉,裁判文书则是案件质量的最直接表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特别是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后,社会对裁判文书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保证裁判文书质量,做到论理清楚、裁判有据,让当事人口服心服,让群众看得明白,在制作法律文书时,范红海总是反复斟酌案件事实是否清楚,量刑情节是否全面考虑,间架结构是否便于阅读,表述是否准确完整,是否涉及当事人隐私,是否影响案外人利益,说理是否明确充分等等。每制作一份判决书,他常常数易其稿,自己不满意坚决不交领导审签。大量的案件和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需要大量时间来保证。多年来,他基本上没有休息过一个完整的星期天、节假日。有耕耘才有收获。正是一贯的高标准要求,他制作的判决书三次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律文书,一次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律文书,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彰。

    自2013年10月份主持刑庭工作以来,范红海更是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以身作则。他不仅坚持自己多办案,办难案、大案,而且主动向年轻法官传授办案经验和技巧,指导、帮助年轻法官办案。另外,范红海实行案件跟踪制度,加强案件管理,规范办案流程,通过快审、快议、快结缩短案件审理周期,督促办案人员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同时还制定、完善了卷宗借阅登记、文书送达登记、涉案财物登记等多项管理制度。近半年来,虽然刑庭只有三名审判人员,审判力量严重不足,但在范红海的带领下,大家齐心协力,克服种种困难,不仅完成了院里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而且年度结案数超过新收案件数,减少了在审案件数量,刑事案件首次呈现出良性循环的态势。范红海的表现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和认可。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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