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执行案款监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分配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拟向分配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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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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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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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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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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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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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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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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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豫9001执7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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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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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备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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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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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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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东为2011年济执字第00621号案件被执行人,其所得付该按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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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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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济执字第017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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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济源市海杰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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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玉川产业集聚区莲东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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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五龙口镇莲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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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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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账户系五龙口莲东村委名下账户,经执行异议审查,需退回部分款项至原扣划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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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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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执行案款发放分配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1-5566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