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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2026年9月30日)

发布时间:2026-09-30 17:32:56


为加强执行案款监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元)

发放事由

承办人

(2025)豫9001执505号

李根平

于平社

河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800

转付李根平作为被执行人的(2026)豫9001执3735号案件执行费

赵雨哲

(2026)豫9001执2427号

徐梓歌

李文忠

徐倩倩

333

申请人系未成年,故案款需发放至申请人法定监护人徐倩倩账户

刘帅

(2026)豫9001执2430号

吉逸宸

杨喜成

吉乔丹

1376.88

申请人系未成年人,案款需发放至申请人法定监护人

陆一腾

(2026)豫9001执4746号

李相楠

李鹏飞

张庆华

2000

李相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2020)豫9001执5367号

张亮

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执行案款发放给案外人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1-556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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