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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2026年8月31日)

发布时间:2026-08-31 17:26:58


为加强执行案款监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

申请

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元)

发放事由

承办人

2026)豫9001执3586号

 

任元胜

济源市路成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37.57

案件被害人

郭辉鹏

2026)豫9001执4747号

济源环球运输有限公司旅游客运分公司

李双杰

济源环球运输有限公司

33487

该分公司未开独立收款结算账户。需支付至济源环球运输有限公司对公账户

郭辉鹏

2025)豫9001执5518号

王国军

孙高辉

刘翠

1000

转付王国军在我院作为被执行人案件(2025)豫9001执4495号

牛海峰

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执行案款发放给案外人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1-556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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