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执行案款监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分配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拟向分配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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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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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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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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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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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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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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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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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豫9001执32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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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依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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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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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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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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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款项发放至其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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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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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豫9001执28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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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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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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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齐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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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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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付关联案件(2026)豫9001执3568号案件申请人济源齐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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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宗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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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9001执55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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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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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卫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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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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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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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付关联案件(2019)豫9001执4127号案件申请人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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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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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执行案款发放分配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1-5566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