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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2026年8月5日)

发布时间:2026-08-05 17:38:59


为加强执行案款监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元)

发放事由

承办人

2026)9001执2928号

李奉达、李凤怡

 

李永强

卢肖肖

18000

申请执行人李奉达、李凤怡系未成年人,卢肖肖为其法定代理人

贺航航

2026)豫9001执4009号

郝俊宇

郝飞飞

苗苗

6300

申请执行人未成年,案款需向其监护人发放

高洋

 

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执行案款发放给案外人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1-556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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