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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2026年7月10日)

发布时间:2026-07-10 19:43:07


为加强执行案款监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元)

发放事由

承办人

2026)9001执3679号

河南水中晴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李连峰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1112677.32

河南水中晴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为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2025)豫0102执6544号被执行人,被该法院提取

高洋

(2026)豫9001执886号

 

房森强、李强等5人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32600

退受害人

席顺义

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执行案款发放给案外人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1-556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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