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请鉴定所需资料
(法医精神病类)
申请鉴定事项:
一、申请精神伤残等级、目前精神状态鉴定
二、申请有无民事行为能力鉴定
需提交如下资料:
1. 鉴定申请书(被告人数加三份)
2. 起诉状(被告人数加三份)
3. 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手续(三份)
4. 交通事故认定书或公安机关出具相关文书(三份)
5. 正常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及有完整的精神专科医院病历、门诊病历,含入院证和出院证。(两套、注明页数,病历提交需列资料清单,清单内注明医院名称、住院起止时间、页数,鉴定完成后不再退还。)
6. 居委或村委或单位、同事或同学三人、邻居三人、近亲属三人的证明材料,证明事故发生前的精神状态及事故发生后的精神状态,附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伪证责任。)
7. 光片(提供所有住院期间所拍各类光片,注明张数,在法院庭审质证后由当事人查体时自行携带至鉴定机构。
8. 既往鉴定意见书(鉴定过需提供)。
以上资料提供均为复印件,鉴定完成后不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