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朋欢追缴违法所得退还被害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2 17:43:53
公 告
关于李朋欢罚金、追缴违法所得一案,本院判令将被执行人李朋欢退出的赃款返还被害人。现通知本案被害人吴某松、张某锋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持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本院认领,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本院将依法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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