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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2026年7月2日)

发布时间:2026-07-02 17:40:57



为加强执行案款监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元)

发放事由

承办人

2026)豫9001执3057号

乌云塔娜

张有利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

3962

转付乌云塔娜作为被执行人的关联案件(2024)豫9001执4402号申请人

李东君

2026)豫9001执1977号

河南宏润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翟芳丽

李什涛

2527

申请人公司账户异常,委托公司总经理李什涛代收款

聂森杰

 

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执行案款发放给案外人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1-556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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