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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淼、王科、闫雪锋、刘依林、冯拥会、赵庆波、程毅、张龙龙罚金、追缴违法所得一案限期认领违法所得款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30 15:37:36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关于李淼、王科、闫雪锋、刘依林、冯拥会、赵庆波、程毅、张龙龙罚金、追缴违法所得一案,本院判令将追缴的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现通知本案被害人罗某双、李某群、谭某慧、李某柱、刘某华、李某新、杨某芳、吕某珍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持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本院认领,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本院将依法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郭法官

    联系电话:0391-5566387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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