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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2026年6月15日)

发布时间:2026-06-15 17:55:25


为加强执行案款监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元)

发放事由

承办人

(2025)豫9001执3307号

酒引沁

赵勇

赵子墨

1015.88

退还买受人代缴税款

贺航航

(2025)豫9001执3307号

酒引沁

赵勇

孙文

213284.06

拍卖房屋共有人所得房款

贺航航

(2025)豫9001执3307号

酒引沁

赵勇

宋小粉

158139.06

酒引沁系(2022)豫9001执4332号案件被执行人

贺航航

(2025)豫9001执3307号

酒引沁

赵勇

吴楠

58061

赵勇系(2025)豫9001执3311号案件被执行人

贺航航


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执行案款发放给案外人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1-556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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