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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2026年6月3日)

发布时间:2026-06-03 17:50:01


为加强执行案款监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元)

发放事由

承办人

(2025)豫9001执510

李金成

尹根平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

46291元

支付房产抵押贷款

李洋

(2025)豫9001执510

李金成

尹根平

国家金库济源市中心支库

22620元

支付房产交易税款

李洋

(2025)豫9001执510

李金成

尹根平

济源市东城钥匙李开锁服务部

400元

支付房屋锁具维修更换费用

李洋

2018)豫9001执532号

赵文军

闫远征、王秋玉、闫贵珠

 

牛双艳

235元

款项转付至赵文军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2025)豫9001执947号

陆一腾

2026)豫9001执2343号

 

王武军

济源市三江运贸易有限公司

 

23014.15

退赔被害单位

王备战

 

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执行案款发放给案外人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1-556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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