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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2026年6月1日)

发布时间:2026-06-01 17:37:53


为加强执行案款监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元)

发放事由

承办人

2026)豫9001执1748号

张同海

王济武

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中心支行

1010元

张同海2025)豫9001执2781号案件被执行人,转付该案申请人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中心支行

李东君

2021)豫9001执4451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市分公司

李艳飞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

3856.12元

李艳飞系2021)豫9001执3760号案件被执行人,款项转付申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

李东君


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执行案款发放给案外人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1-556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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