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执行案款监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分配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拟向分配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领款人
|
发放金额
(元)
|
发放事由
|
承办人
|
|
(2019)豫9001执7051号
|
于世豪
|
孔建波
|
孔祥彦
|
4000元
|
于世豪为(2019)豫9001执5384号被执行人,案款转付该案申请人孔祥彦
|
张亮
|
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执行案款发放分配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1-5566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