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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2026年4月27日)

发布时间:2026-04-27 16:25:17


为加强执行案款监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元)

发放事由

承办人

2026)豫9001执2192号

王博涵

李双艳

王峰

6000元

申请执行人未成年,案款需向其监护人发放

高洋

2026)豫9001执1835号

李昕橦

李龙

李卫芳

15200元

申请执行人未成年,案款需向其监护人发放

高洋

2026)豫9001执2439号

济源市海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河南省济源市玉泉街道北堰头居民委员会

济源市海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17600元

公司破产,已无账户,需发放管理人账户

高洋

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执行案款发放给案外人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1-556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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