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餐饮经营者们注意!酒吧向未成年人售酒,真的会被严肃处罚!
案件回顾:73元的违法交易,换来万元处罚
2025年3月1日晚,有群众举报,沁园街道御驾同心街某酒吧内,有十几名未成年人聚餐饮酒。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出警登记信息,市场监管部门随即介入核查。
经查,当晚酒吧内有3名未成年人饮酒。一名未成年人在该酒吧购买了24瓶苏打酒(配制酒),实付金额73元。酒吧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查验身份证件,放任未成年人进入并完成交易。
6月24日,市场监管部门向酒吧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该酒吧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3元,罚款1万元。
该酒吧收到处罚决定书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也未在法定期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026年3月,济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执行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加处罚款1万元。济源市人民法院经依法审查,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以案说法:这些法律红线,经营者必须牢记!
很多经营者误以为“向未成年人售酒是小事”,实则早已触碰法律底线,甚至可能面临高额处罚!
法律明确禁止,并非“可卖可不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酒吧等场所,更是严禁未成年人进入,查验身份证件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而非“可选项”。
处罚标准清晰,万元罚单只是起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相关经营者违反规定向未成年人售酒的,可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逾期不缴罚款,法院在依法审查后可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市场监管部门还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届时经营者不仅要缴纳本金和加处罚款,还会被纳入失信名单,影响个人征信。
典型意义: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本案是司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严格审查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准予强制执行,有效破解处罚“执行难”,以司法强制力压实娱乐场所主体责任,坚决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案既彰显了对侵害未成年人行为“零容忍”的鲜明态度,也警示各类经营主体严守法律底线、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形成行政与司法联动、全社会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倡议:未成年人身心尚未成熟,饮酒会严重损害其神经系统、生殖系统发育,还可能引发一系列安全和社会问题。守护未成年人远离烟酒,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经营者要守住底线:主动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对难以判明年龄的顾客,务必要求出示身份证件,从源头杜绝违规售酒行为。
家长要加强监护: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引导孩子远离酒吧、KTV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树立健康的消费观念。
职能部门协同发力:济源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依法支持行政部门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开展的执法活动,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展强制执行,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社会共同监督:如果发现酒吧、餐厅、便利店等场所向未成年人售酒,要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一起为济源的孩子们筑牢安全防线!
孩子的健康成长,容不得半点侥幸。每一次严格执法,都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每一次守法经营,都是对社会的责任担当。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守护济源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