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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君说案 | 租用账号打游戏 “开挂”被禁遭索赔

发布时间:2026-03-09 09:20:24


    近年来,网络游戏账号、装备等虚拟财产价值日益凸显,因账号出租引发的各类风险也随之而来。近日,济源市人民法院思礼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网络虚拟财产侵权纠纷案件。

    2025年9月,安阳市居民苏某在其“和平精英”游戏账户内充值7000余元购买游戏装备,并通过游戏交易平台将该账户对外出租用于陪练。济源市思礼镇未成年人小许租借该游戏账号后,在游戏过程中使用外挂程序,致使游戏账号被平台封禁。此后,苏某多次从安阳前往济源与小许及其家人协商赔偿事宜,但均未达成一致,遂诉至我院,要求小许及其监护人赔偿各项损失7000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核实案情,并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原告苏某向法庭提交了游戏账户充值凭证、账号封禁截图及双方沟通录音等证据。法官向被告监护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网络游戏账号及装备具有网络虚拟财产属性,原告为购置游戏装备支付相应费用并对外经营,因被告使用外挂导致账号被封禁,侵害了原告对游戏账号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利,造成相应财产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考虑到小许系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对自身行为后果缺乏足够认知,法官耐心开展法理释明与思想疏导工作。最终,在法庭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方赔偿原告4000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被告违规使用外挂导致他人游戏账号被封禁,造成网络虚拟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网络游戏账号、装备等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广大游戏玩家应文明上网,自觉抵制外挂,尊重他人虚拟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监护人需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上网行为的监管,引导其树立正确用网观念,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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