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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2026年2月26日)

发布时间:2026-02-26 16:28:46


为加强执行案款监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元)

发放事由

承办人

2026)豫9001执6号

崔江南

张海利

崔小红

2302元

申请执行人未成年,案款需向其监护人发放

李峥潇

2024)豫9001执849号

 

李群

济源市信科烟叶合作社

郑丽娜

16108.75元

郑丽娜为(2025)豫9001执1412号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为李群

张亮

(2026)豫9001执585

牛子墨

牛二波

魏言言

2000元

申请执行人未成年,案款需向其监护人发放

李洋

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执行案款发放给案外人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1-556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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