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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2026年2月12日)

发布时间:2026-02-12 16:14:28


为加强执行案款监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元)

发放事由

承办人

2024)豫9001执6041号

李宗红

李金成

郭先涛

320

李宗红在(2025)年豫9001执4525号做为被执行人,其案款转付该案申请人郭先涛

聂森杰

(2024)豫9001执3206

张小军

常韶青

李建强

164061.05

申请执行人张小军系(2021)豫9001执409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其案款转付该案申请人李建强

晋洋洋

(2024)豫9001执3206

张小军

常韶青

翟应军

20000

申请执行人张小军系(2024)豫9001执4944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其案款转付该案申请人翟应军

晋洋洋

 

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执行案款发放给案外人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1-556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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