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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2026年1月15日)

发布时间:2026-01-15 17:39:06


为加强执行案款监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元)

发放事由

承办人

2019)豫9001执4945

曹志平

李卫国

杨文娟

1000元

李卫国做为被执行人,案件未执行完毕

许争凯

2019)豫9001执4945

曹志平

李卫国

赵保中

2000元

李卫国做为被执行人,案件未执行完毕

许争凯

2019)豫9001执4945

曹志平

李卫国

张芬芬

1000元

李卫国做为被执行人,案件未执行完毕

许争凯

2019)豫9001执4945

曹志平

李卫国

李成杰

1000元

李卫国做为被执行人,案件未执行完毕

许争凯

2019)豫9001执4945

曹志平

李卫国

李秒

1000元

李卫国做为被执行人,案件未执行完毕

许争凯

2019)豫9001执4945

曹志平

李卫国

曹小波

1000元

李卫国做为被执行人,案件未执行完毕

许争凯

 

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执行案款发放给案外人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1-556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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