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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2026年1月7日)

发布时间:2026-01-07 17:07:06


为加强执行案款监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元)

发放事由

承办人

2025)豫9001执4019号

济源市东恒实业有限公司

济源市皓森贸易有限公司

李朋朋、李建锋

50000元

济源市东恒实业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案件

郭辉鹏

2025)豫9001执6165

牛卫明、牛小方

商社明

牛小军

3000元

牛卫明作为被执行人案件

郭辉鹏

2026)豫9001执8号

葛宸君

葛小佩

贺佩佩

6000元

申请执行人未成年,案款需向其监护人发放

王备战

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执行案款发放给案外人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1-556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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