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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2025年11月26日)

发布时间:2025-11-26 17:08:46


为加强执行案款监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元)

发放事由

承办人

2022)豫9001执恢107号

许卫华

卢新明

河南济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

将许卫华在(2022)豫9001执恢107号案件作为申请人的案款5000元,转付许卫华作为被执行人的关联案件(2016)豫9001执972号案件申请人河南济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袁宗春

2025)豫9001执2872号

济源市神州大方汽车租赁部

王川

焦作市星韵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3075

济源市神州大方汽车租赁部系(2025)豫9001执5197号案件被执行人,案款应当转付该案申请人

郭辉鹏

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执行案款发放给案外人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1-556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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