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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2025年11月20日)

发布时间:2025-11-20 17:30:07



为加强执行案款监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元)

发放事由

承办人

2025)豫9001执5371号

李金坡

王小院

 

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中心支行

30218.09

王小院在本院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未结案件,案号(2022)豫9001执1162号、(2023)豫9001执2561号,需按比例进行分配。李金坡在本院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未结案件,案号(2022)豫9001执1162号,需将案款转移分配至(2022)豫9001执1162号案件。

袁宗春

王丽萍

7556.77

王银阁

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执行案款发放给案外人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1-5566387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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