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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2025年11月17日)

发布时间:2025-11-17 17:34:50


为加强执行案款监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元)

发放事由

承办人

2024)豫9001执6161号

李金成

王国宁

郭先涛

1000

李金成2024)豫9001执6041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应转付该案申请执行人李宗红;李宗红系2025)豫9001执4525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应转付该案申请执行人郭先涛

聂森杰

2024)豫9001执6161号

李金成

王国宁

范会田

2000

李金成系2025)豫9001执4606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应转付该案申请执行人孙科科;孙科科系2025)豫9001执3799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应转付该案申请执行人范会田

许争凯

2024)豫9001执6161号

李金成

王国宁

李丹妮

2000

李金成系2024)豫9001执5681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应转付该案申请执行人李丹妮

刘庆九

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执行案款发放给案外人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1-556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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