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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2025年11月13日)

发布时间:2025-11-13 17:30:15


为加强执行案款监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元)

发放事由

承办人

2023)豫9001执5598号

成国军

闫永建

吴小仓

45000

依据再审结果支付河南锦茂置业有限公司,公司注销,故支付给公司股东

翟飞

2023)豫9001执5598号

成国军

闫永建

吴满仓

35000

依据再审结果支付河南锦茂置业有限公司,公司注销,故支付给公司股东

翟飞

2025)豫9001执726号

胡锦炜

成红军

郭朋朋

45757

胡锦炜系(2025)豫9001执980号案件中被执行人,该案款应转付该案申请人李亚南;李亚南系(2023)豫9001执恢729案件中被执行人,该案款应转付该案申请人郭朋朋

颜子珺

2025)豫9001执5505号

赵英杰

时玉阁

赵保军

10025

赵英杰系(2024)豫9001执5979号案件被执行人,应当转付申请人赵保军

李洋

 

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执行案款发放给案外人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1-556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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