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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2025年11月4日)

发布时间:2025-11-04 17:02:33



为加强执行案款监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元)

发放事由

承办人

2023)豫9001执6179号

苗来芳

苗先胜

苗来芳

219

苗先胜系(2023)豫9001执6179号案件被执行人,应当转付

刘帅

2025)豫9001执3315号

常永忠

陈光勇

雷久叶

4000

雷久叶2022年已与被执行人陈光勇离婚,多扣划案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予退还

牛海峰

 

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执行案款发放给案外人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1-556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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