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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10月9日)

发布时间:2025-10-09 17:27:54


为加强执行案款监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元)

发放事由

承办人

2021)豫9001执2585号

刘福军

张爱民

张永生

500

将刘福军在(2021)豫9001执2585号案件作为申请人的案款500元,转付刘福军作为被执行人的关联案件(2024)豫9001执4631号案件申请人张永生

翟飞

2019)豫9001执2628号

张战军

王胜利

张飞

2000

将张战军在(2019)豫9001执2628号案件作为申请人的案款2000元,转付张战军作为被执行人的关联案件(2019)豫9001执2810号案件申请人张飞

张亮

2025)豫9001执4842号

齐玉娟

齐秋娟、董小军

河南济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000元

将齐玉娟在(2025)豫9001执4842号案件作为申请人的案款13000元,转付齐玉娟作为被执行人的关联案件(2025)豫9001执2981号案件申请人河南济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袁宗春

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执行案款发放给案外人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1-556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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