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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2025年8月6日)

发布时间:2025-08-06 18:02:56


为加强执行案款监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元)

发放事由

承办人

2021)豫9001执4749号

李元庆

张占元

吕喜娥

李根平

吕喜娥10000元;

李根平10000元;

共计20000元

李元庆在本院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故将此案款转付其作为被执行的案件(2024)豫9001执3658号、(2025)豫9001执3160号案件申请人。

颜子珺

2025)豫9001执1436号

 

李联伟

田亚蓉

70000元(房产拍卖款

田亚蓉系李联伟妻子,预留租房费用用于保障家庭生活所需

柴志强

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执行案款发放给案外人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1-556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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