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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2025年7月22日)

发布时间:2025-07-22 17:48:57


为加强执行案款监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

被害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元)

发放事由

承办人

2025)豫90012108

赵惠芳2119.5

张麦红2119.5

赵新纪2119.5

赵保奎2119.5

商灵芝、 李玉霞

王艳平

8478

赵惠芳、张麦红、赵新纪、赵保奎 四人是由王艳平办理,王艳平已提前将四人被骗财物退还至四名被害人,四人也同意将退赔金额由王艳平领取

武建光


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执行案款发放给案外人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1-556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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