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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2025年7月15日)

发布时间:2025-07-15 18:01:44


为加强执行案款监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元)

发放事由

承办人

2010)年济执字1605号

赵公亮

颜战红

赵永青

10000元

申请人赵公亮死亡,案款发放其继承人赵永青

翟飞

2022)豫9001执恢107号

许卫华

卢新明

河南济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

因申请人许卫华在河南济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未结案件,案号(2016)豫9001执972号,需将5000元转付。

李东君

 

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执行案款发放给案外人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1-556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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