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执行案款监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分配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拟向分配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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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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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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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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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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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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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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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豫9001执43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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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勤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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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宜万嘉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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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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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345.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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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宜万嘉贸易有限公司自愿偿还原法定代表人范建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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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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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豫9001执36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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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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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毛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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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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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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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付曹自来在(2019)豫9001执5060号案件中申请人赵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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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英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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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执行案款发放分配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1-5566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