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2年3月,在校大学生小王明知李某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将自己的一张银行卡提供给李某用于转账,并根据李某的指示将转到其银行卡上的款项转给他人,从中获利430元。之后,小王又介绍四名同学,分别提供银行卡给李某用于转账,并按照李某的指示,将卡内款项转给他人或取现。经统计,小王和其四名同学所提供银行卡账户流水合计13.8万余元,均为违法犯罪资金。
法院判决
济源市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被告人小王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提醒
天上不会掉馅饼,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身份证、电话卡等行为存在法律风险,切勿抱着侥幸心态,触碰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