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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法院 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2025年5月14日)

发布时间:2025-05-14 17:35:24


 

为加强执行案款监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元)

发放事由

承办人

(2022)豫9001执5574

王飞

王元

王风梅

5000元

申请执行人王飞系(2020)豫9001执3900号案件的被执行人

高庆忠

 

(2024)豫9001执3206

张小军

常韶青

李建强

100000元

申请执行人张小军系(2021)豫9001执409号案件的被执行人

高庆忠

(2024)豫9001执3206

张小军

常韶青

翟应军

38000元

申请执行人张小军系(2024)豫9001执4944号案件的被执行人

高庆忠

2024)豫9001执6083号

翟宵宵、赵梓童

赵东银

崔小枝

10000元

申请执行人翟宵宵系(2025)豫9001执2137号案件的被执行人

赵雨哲

2021)豫9001执3581号

孟伍财

秦全松

孟令杰

1000元

关联案款发放

许争凯

2018)豫9001执3404号

张冬梅

卢春兰

河南济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元

将张冬梅在(2018)豫9001执3404号案件作为申请人的案款10000元,转付张冬梅作为被执行人的关联案件(2015)豫9001济法执字第01891号案件申请人河南济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袁宗春

 

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执行案款发放给案外人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1-556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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