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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2025年4月28日)

发布时间:2025-04-28 16:47:08


为加强执行案款监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元)

发放事由

承办人

2016)豫9001执561

刘剑

郭瑾瑜、杨红宾

姚绍君

3884

刘剑系(2018)豫9001执34号案件被执行人

刘帅

2019豫9001执4040号

曹志平

原二伟、郭瑾瑜

赵保中

1942元

曹志平系(2021)豫9001执24号案件被执行人

刘帅

2023豫9001执5449号

师国伟

郭瑾瑜

赵峥

3884元

师国伟系2023豫9001执2663号案件被执行人

周军伟

 

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执行案款发放给案外人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1-556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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