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党务政务公开 -> 法院公告

济源市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2025年4月25日)

发布时间:2025-04-25 17:48:59


济源市人民法院

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


为加强执行案款监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元)

发放事由

承办人

(2020)豫9001执392

赵康康

尹鹏臻

济源市龙泉粮油经营站

3000元

因赵康康系(2020)豫9001执3625号案件被执行人

高庆忠


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执行案款发放给案外人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1-5566387。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