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执行案款监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分配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拟向分配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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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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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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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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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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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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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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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豫9001执45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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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小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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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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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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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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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小转在(2023)豫9001执4553号案件中为申请人,但其在(2022)豫9001执540号案件中为被执行人,转付关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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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一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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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豫9001执49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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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秀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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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艳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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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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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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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秀竹死亡,案款应支付其唯一继承人郭攀峰,转付郭攀峰作为被执行人(2017)豫9001执1053号案件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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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英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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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执行案款发放分配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1-5566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