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路诈骗一案限期认领被诈骗款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7 08:31:04
关于徐路2017年4月至8月冒充工商局和报社工作人员以办理证件需要订报纸为由诈骗多名个体工商户一案,本院判令将徐路退出的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现通知本案被害人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持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本院认领,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本院将依法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联系人:范法官
联系电话:0391-5566236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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