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翟景伟诈骗一案限期认领被诈骗款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6 08:31:09
关于翟景伟诈骗常群超、薛明等人一案,本院判令将翟景伟退出的赃款返还被害人。现通知本案被害人常群超、薛明等人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持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本院认领,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本院将依法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联系人:范法官
联系电话:0391-5566236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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