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殷友新、邬丽萍、汪明媚等人诈骗一案限期认领被诈骗款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5 10:13:27
关于殷友新、邬丽萍、汪明媚等人2015年以电视购物中心给老顾客赠送“大礼包”并抽奖,骗取多人“快递费”“保价费”“保证金”,实施诈骗一案,本院判令将被告人退出的赃款返还被害人。现通知本案被害人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持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本院认领,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本院将依法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联系人:范法官
联系电话:0391-5566236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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