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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25 07:12:48


为加强执行案款监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元)

发放事由

承办人

2025)豫9001执1067号

济源市北海街道望春园社区北海小区业主委员会

济源市安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李红玲、史国富、樊超

李好文

241762

申请人没有对公账户,申请发放到业主委员会个人账号中

张亮


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执行案款发放给案外人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1-556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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