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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破产审判组合拳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4-08-27 16:47:05


    办好破产案件,用活破产重整制度,是化解企业债务风险、盘活市场存量资产的重要手段。济源市法院始终坚持“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打好破产案件办理“组合拳”,不断提升破产审判工作成效。

    成立工作专班,助推案件进展。坚持把破产案件审判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持续做好破产审判团队建设、业务建设和目标考评,定期组织召开破产案件分析会、推进会,听取案件承办人审理进展情况,针对破产案件审理中所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建议和办结的时限要求,督促按期完成破产案件的集中清理和处置任务。

    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办案水平。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外派法官学习先进地市经验等方式,不断提高法官办理破产案件的能力。同时,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具体案情与破产案件管理人进行座谈交流,共同推动案件进展。

    深化府院联动,强化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优势,及时向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反映破产案件审理中存在的梗阻,对暂时出现经营困难但具备经营条件和市场潜力的企业,积极引导企业通过重组、和解等程序,尽快恢复生机、重返市场。

    灵活资产处置,盘活企业资产。活用“执行转破产”“破产清算转重整”等程序,深入挖掘企业重整优势因素,切实保障企业持续经营动力。同时,淘汰落后产能,释放生产要素,依法使“僵尸企业”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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