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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源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7-05 11:16:14


按照示范区党工委和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2月30日,示范区党工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法院党组开战了常规巡察。2024年2月20日,示范区党工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法院党组对巡察组反馈的整改意见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细化任务分工,压实整改责任,扎实推进整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确保巡察整改部署到位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迅速研究落实市法院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诚恳接受反馈意见,充分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示范区党工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分别在全院会、中心组学习会上认真传达学习反馈意见,针对短板弱项,深入学习中共中央、省委、示范区党工委相关政策文件,研究整改工作,切实增强整改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扛牢主体责任,突出党组引领2月21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要求全院各部门认真对照反馈意见,严格按照整改时限,细化任务分工、抓好节点提醒,确保集中整改高质高效,长期坚持深入推进,通过整改提升市法院整体工作成效。各班子成员就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组织分管部门及时研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在各条线各领域全面自纠自查深入查摆剖析 2024年3月2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从政治建设、纪律执行、作风建设、组织建设、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巡察整改等方面,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全面查摆自身存在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

(二)细化整改台账,压实层级责任,确保任务压力传导到位

一是强化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具体负责整改落实日常工作,形成党组书记、院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保落实,责任部门主动担责,细化措施,扎实开展问题整改的上下联动机制。二是压实责任。认真梳理示范区党工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具体细化的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改期限,将整改任务具体到人、落实到部门、限定到期限,确保反馈问题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根据示范区党工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6个方面、17类问题6个方面意见建议,经认真梳理,细化为37项具体整改措施。三是抓好督办院督察部门严格按照示范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和我院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督办提醒职能,敦促各相关责任人不折不扣抓整改。4月9日到5月20日整改期间,督察室每周督促各责任部门提交整改进展,各部门共提供5次整改进展情况和整改落实工作台账。

(三)坚持制度管院,夯实长效长治,确保整改成效巩固到位

一是修订党组工作制度。为推动《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在我院深入贯彻落实,不断提高新时代党领导司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巡察整改期间,市法院修订完善了《中共济源市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济源市人民法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济源市人民法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则》等制度,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司法审判工作各环节、全过程,不断巩固和夯实整改成果。二是健全审判执行制度。为切实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全面提升工作质效,市法院聚焦示范区党工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在信访化解、司法政务等方面工作中存在的短板,积极制定完善《诉讼费退费办法》《执行案款管理规定》《执行案件流程集约化办理规定》等制度,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注重效果,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扎实推进整改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正、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三是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为彻底解决组织人事工作选择不恰当、程序不严谨、调整不及时等问题,院党组、纪检监察组、政治部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政策法规,认真落实院党组选拔任用工作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政治部选拔任用工作具体责任,及时制定《济源市人民法院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工作规定》制度,并制作流程示意图,为建设新时代高素质法院队伍打下坚实基础。四是扎紧党风廉政制度。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细则》,切实提高对廉政风险和高危岗位的分析研判,同时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深入整治庸懒散慢拖、不干事不担当等不良现象,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违规违纪违法人员严肃追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市法院党组及全体干警深刻认识到,开展巡察整改是一项严肃的、刚性政治任务,是从政治上建设法院队伍、确保忠诚纯洁可靠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推进法院队伍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是践行人民至上理念、更好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法院队伍紧跟时代步伐、能动履职的必然要求。在整改过程中,市法院党组和全体干警主动审视问题不回避,自觉整改不足求实效,党性修养得到锤炼、纪律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坚定性得到强化,理想信念进一步筑牢,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干事创业热情进一步激发,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二、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关于政治建设不过硬,落实党中央、省委、示范区党工委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中共济源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实施意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表率作用,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把准政治方向、领会工作要求、理清思路举措。综合办公室在每次党组会前将第一议题学习内容报党组书记审定后,提前印制送与会人员提前自学、思考。截至目前,本年度共进行10次第一议题学习,每次学习均有讨论、有部署。二是注重运用理论中心组学习、专家辅导、交流研讨、干部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每年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班,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拓展经济、文化、法治社会建设等其他方面内容,将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主动融入大局,不断扩宽视野,深化学习效果。4月25日-26日,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题,举办为期两天的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4月28日,中心组理论学习组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关于经济、文化、法治社会建设等其他方面内容。三是加强干警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编写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印发各部门,督促各部门负责任人对干警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并5月17日下午开展第一次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同时,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及河南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络在线培训形式,随时随地掌握理论知识,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增强学习实效。

2.针对“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综合办公室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济源示范区党工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同时完善本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该请示必请示、应报告尽报告。二是强化政策学习,3月15日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济源示范区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三是积极组织干警参加示范区党工委政法委安排的政治轮训,并对因故未参加政治轮训的部分干警进行补训,做到应参训人员100%参训。

3.针对“司法审判工作质效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推进“济事清源”调解中心运行,建立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等专业化调解团队,将裁判前调解贯穿诉前、诉中全过程,截至5月14日共调解成功1140件,调解物业纠纷118件,劳动争议9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76件。是完善诉非、诉调对接机制,强化行业调解组织及“总对总”在线对接,加强与妇联、侨联、工商联、工会等部门沟通,加强与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等相关部门的衔接,共同做好矛盾纠纷源头管控及前端化解。三是强化案件监管,将驳回起诉案件纳入院庭长刚性阅核范围,每月对各法官以撤诉和驳回起诉方式结案的案件数量进行通报。同时,加大对诉讼案件评查和质效通报力度,根据我院制定的《诉讼案件评查办法》,定期组织开展对案件的全面评查,将评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2024年以来,已印发质效通报5期,对全院审判运行态势和质效情况进行全面通报。

4.针对“信访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支持,充分融入示范区市镇村三级调解网络,共同做好诉源治理、访源治理,结合巡回审判、庭审观摩、法治讲座、普法微视频推送等形式,以案说法,常态普法,在全社会倡树自觉守法信法、依法解决信访问题的良好法治氛围,争取将更多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组织。二是探索推进裁判文书判后答疑和阅核制度,结合常态化庭审、文书评查,以及案件质效定期大会讲评,切实提升办案质量,增加裁判认同度,减少信访发生。阅核案件已经按照规定阅核,组织优秀法律文书评查、信访案件评查,召开第一季度审判质效讲评会,每周四晚上开审委会,对于重大疑难案件进行商讨、讲评,提高办案质量。三是调整服判息诉率、发改率、调解率等质量效果指标分值比重,注重实质解纷的鲜明导向,引导法官在办案过程中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尽最大可能实现案结事了。审管办每月进行质效通报,定期进行全员质效讲评,并纳入考核,对信访案件的办理也进行严格考核,鼓励承办人对案件进行实质化解。同时,优化执行集约化管理机制,对8项重点、18个关键节点实时监控,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线上线下“双审批”,促进执行权规范运行,切实预防拖延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减少执行信访。

(二)关于纪律执行不严,管党治警存在宽松软情况方面

1.针对“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切实扛起 “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院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听取各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按照新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细则》,对廉政风险和高危岗位进行分析研判。3月15日召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将全面从严管党治院精神传达到每位干警,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力度,通过现场检查、查看视频监控等方式对庭审、接访等开展智能审务督察,对督察发现问题及时下发审务督察通报,目前已下发审务督察通报4期。三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能力,积极参加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组织的业务培训,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违规违纪案件查处力度,把严明纪律规矩落到实处。

2.针对“抓‘三个规定’不持续”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做好“三个规定”宣传教育引导工作,每月向院党组汇报“三个规定”记录填报情况。4月8日向院党组汇报了3月份和一季度“三个规定”记录填报情况。二是召开“三个规定”培训会,加强对“三个规定”精神学习,切实提高干警思想认识。3月15日组织全体人员召开了“三个规定”培训会,加强“三个规定”宣传教育引导。三是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把执行“三个规定”情况作为审务督察和专项检查范围,严防违反“三个规定”问题的发生。4月9日督察室开展了“三个规定”专项检查,暂未发现有违反“三个规定”情况。

3.针对“反腐败协调机制运行不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近年来生效刑事判决所涉及的党员犯罪进行全面排查,排查结果中涉及遗漏公职人员或党员身份的人员,按照《河南省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工作规定》送达相关部门。2024年未发生因迟延通报造成党员及公职人员犯罪后因通报不及时而迟延处理现象。二是进一步全面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做到应知应会,避免出现法律盲区、政策误区。三是完善文书送达登记管理和核查检查管理,建立长效机制,采取立案通报、承办人登记、送达人登记的“二通报(立案通报和生效后通报)、三登记(立案登记,结案登记,送达登记)、三核对(立案与结案,结案与送达,法院与纪委)”制度。

(三)关于作风建设不扎实,顽瘴痼疾依然存在方面

1.针对“执行款物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制定本院《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将案款期限内发放情况纳入执行质效考核,在执行指挥中心设置案款管理专员,每日提醒督促案款认领、发放,登记审批案款发放、延缓、提存等,每周通报临期案款,每月统计案款期限内发放情况。二是制定查扣车辆登记保管工作流程,卷宗管理中心加强监控,确保全面准确掌握车辆入场、出场情况。

2.针对“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系统深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组织执行全体人员集中培训,结合执行具体案例学习限消、失信相关规定。同时成立限高失信工作小组,专门负责限高、失信的提起和审批,案件执行完毕或者出现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的由承办人提出申请不予采取限高失信措施或取消限高失信,经审批后进行相关操作。二是认真执行省高院《河南省法院诉讼费用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诉讼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和本院《关于开展诉讼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完善细化《诉讼费退费办法》,明确退费程序、责任,对应退未退诉讼费进行逐笔核查、及时清理。

三是推进规范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修订完善《执行案件流程集约化办理规定》,充分发挥卷宗管理中心关键办案节点、财产处置监控职能,加大对消极执行、违法执行追责问责力度,进一步严格规范执行行为。

3.关于“践行群众路线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树立把调查研究作为做好工作的基本功意识,在经费保障、激励机制等方面大力支持调查研究工作,院领导带头承担重点调研课题,不断完善调研激励奖励措施,先后完成《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婚姻家事审判团队关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报告》两篇调研报告。二是加强审判管理,狠抓案件质效,提升办案效率,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持续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积极拓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沟通渠道,常态化虚心听取吸纳各方面各领域民意呼声,确保将来自基层一线的意见建议桩桩落地,件件回应。制定《关于深化人大代表联络 全面改进工作的实施方案》,持续开展每月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参与执行等活动,妥善办理代表委员关注案件。本年度已安排40名人大代表进法院调研、座谈,6名委员旁听案件、参与调解,回复代表建议14份64条。三是持续强化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全领域,立案、庭审、裁判、送达各环节的宣传力度,进一步畅通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呼声,提升法院整体形象。

(四)关于组织建设不到位,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针对“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15日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二是制定完善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工作规定和议事规则,并制作流程示意图,强化对党组会议议题把关。三是抓紧抓实平时考核工作,落实好院党组主体责任。驻院纪检监察组修改完善《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与市法院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暂行办法》,将涉嫌违法违纪立案情况通报至院主要领导、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院领导,健全机制、堵塞漏洞。

2.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认领,深刻检讨。2024年3月21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每名党组成员对标第二巡察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结合本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深刻的自我剖析,扎实开展整改。二是认真学习,严格落实。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政策法规,认真落实院党组选拔任用工作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政治部选拔任用工作具体责任。三是由院党组指定一名党组成员牵头,抽调熟悉人事、纪检政策的同志组成专项调查组,对席某某晋升职级一事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跟据调查结果整改问责。四是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专题学习会”,通过领学、讨论交流及时准确掌握并认真学习最新的干部职级晋升政策,按照规定方法步骤和时间节点开展职级晋升工作,规范干部选用程序,避免出现程序倒置、事后补救情况。五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关于规范示范区党工委委托各单位管理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法规,根据中层正副职岗位缺位情况,加强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适时启动提拔任用和评级调整程序。

(五)关于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实,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力度不够方面

1.针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理念树得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中央、省、示范区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政策要求,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融入到立案、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中。二是加强民商事审判的专业化建设,准确把握企业司法需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通报敏感、重大问题,妥善处理涉企案件。三是畅通与示范区各职能部门的沟通渠道,深化涉企多元解纷方式,加强府院联动的共同协调作用。组织制订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机制,探索涉企纠纷多元化解。

2.针对“办理破产事项质效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原有破产合议庭的基础上,选派两名助理到破产合议庭,增强破产审判力量,实现破产案件专人办理、集中办理、实质办理。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破产合议庭成员参加省法院组织的公司法培训,不断提高办案人员破产审判信息化工作能力、案件风险防控能力,一体化推进破产审判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三是强化管理人监管,对未尽到勤勉履职的3家管理人进行处罚,并组织破产协会要求破产管理人学习上述处罚结果,起到了有效的警示作用。同时,在破产案件办理中,建立个案登记制度,统筹案件进度,进一步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管理,促进管理人依法履职、勤勉履职,持续提高破产案件审判质效。

3.针对“助企纾困解难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贯彻落实《济源市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示范区经济发展二十条》,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二是常态化开展实地走访企业、座谈征求意见、邀请企业旁听庭审等活动,针对性改进司法服务措施,向企业及时反馈落实举措,为企业提供更精准、更贴心、更实效的司法服务。2024年4月底至5月初组织院领导及中层正职走访民营企业17家,听取企业意见,及时反馈落实。三是积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对企业财产进行保全时选择对企业影响最小的方式,采取“活封活扣”“置换保全”“保全反担保”等柔性执行方式和“预处罚”措施,将有可能采取的执行措施提前告知企业,促使企业主动履行。

(六)关于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压得不牢,有效解决突出问题的力度不够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推行立案容缺办理,对欠缺个别立案材料的民事起诉先予登记立案,允许当事人事后补交,做到民事立案“最好不用跑、最多跑一次”。二是按照《河南法院诉讼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南》要求,为群众提供诉前调解、立案、保全、送达、委托鉴定、12368热线等服务,第一季度共受理民事案件3209件,行政案件72件。送达41788件次,接收鉴定193件,保全258件,接听12368热线334个。三是做好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的日常维护,确保上线法官留言平台通畅,方便当事人、律师及时向法官提交材料、沟通案件办理情况。四是定期组织业务、接待礼仪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及接待能力,加大司法为民、司法便民教育和日常监管,对服务态度不好的严肃追责。五是通过济源市人民法院公众号、微信号,发布典型案例,持续开展“邀请群众旁听庭审”“法院公众开放日”“送法六进”等活动,选派优秀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六是绩效考核突出实质解纷导向,在全面体现对法官办案业绩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加大质量效果指标分值比例,通过考核指挥棒,引导法官在办案过程中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尽最大可能实现案结事了。七是加强法官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和做群众工作能力的提升,自觉践行“全程调解”理念,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思想,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八是建立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和类案示范判例制度,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提醒当事人诉讼风险同时注重加强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增设重点案件院庭长答疑程序,做好解释引导,增强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认可度。

      三、下步打算

一是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塑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把抓好党建贯穿于法院工作始终,持续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深化转化。加强探索、实践、总结和提升,着力打造“愚公移山”党建品牌。抓好党员干警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深刻领会“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激励党员干警在各自岗位上发挥模范先锋作用。

持续深化改革创新狠抓审执第一要务。聚焦主责主业,在提升一审质量、规范执行程序、推进府院联动、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从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狠抓贯彻落实,做到巡察整改和推进当前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以法院工作的整体提升体现整改落实成果,确保实质解纷更有强度,服务大局更有力度,司法为民更有温度。

 持续提升履职能力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新时代高素质法院队伍建设,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着力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法官思想信念、宗旨意识、司法理念,增强法官把握工作大局、洞察社情民意和处理复杂案件的能力,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和群众满意度。 

持续强化纪律意识,展现法院良好形象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把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严格落实党组在从严治党中的主体责任,强化主抓意识,发挥主导作用,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纪挺法前,把握好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敢于监督、科学监督、有效监督,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和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廉洁问题,切实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以优良作风提升司法形象。

市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照示范区党工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要求,在政治建设、纪律执行、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助力营商环境以及审判、执行工作中继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努力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新成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济源实践贡献更大的司法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91-5566231,邮政信箱:济源市人民法院515室,邮政编码:459000,电子邮箱:jysfyjcs@126.com


中共济源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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